律师您好,我有一个以前的同事找我借了钱不还,现已无法找到此人,我通过天津河东法院起诉后已胜诉,并在公告判决后申请了执行,我向法院提供了被告人的身份证号码,但法院现在也无法查到被告人的财产信息,而且要求我暂时将案件中止,请问我下一步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