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套房在二手房信息中介处发布出售信息,后有人与我父亲商定价钱,我本人并未参与议价以及一切交易活动,并不知情,且对方交了订金,该定金由我父亲以手机短信形式委托中介代收。
我们并未拿钱,后我本人不同意以他们商定的价钱卖房。
我父亲就告知中介房子不卖了,让中介把订金退给买方。
但是中介和买方要起诉我们要求我们赔偿损失。但是中介和买方要起诉我们要求我们赔偿损失注:房屋产权归我本人所有。
请问在此事件中我父亲的行文是否属于无权处分。
如果我以我父亲无权处分我的财产为由不承认该事件,那么我父亲在此事件中有什么过错,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后果。
望各位能够稍微详细的解答,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