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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合同3年,1年半后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公司怎样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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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8049什么是编号?

本人签合同3年,1年半后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公司怎样赔偿我?

本人在2011年与公司签合同3年,在工作1年半后(本人无过失)。

2012年底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公司赔偿我2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合法吗?如果我不同意签终止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咨询者:fa425403广东
[咨询时间:2013-01-08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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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1-09 07:57
魏国鹏
1、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赔偿你4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
2、如果你不同意终止合同,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关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01-09 15:51
杨艳国
应该赔偿3个月
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并要求赔偿工资损失.
俞城峰律师
[地区:江西-抚州市
手机:
积分:2836
]
回答时间:2013-01-10 00:25
俞城峰
到劳动局申请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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