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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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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7264什么是编号?

房产合同纠纷

你好!

我2011年向我的朋友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房产证的名字是我朋友儿子的名字,是我朋友在他儿子上大学时给他买的房子,因为我当时手头不是很宽裕就没有去过户就和我朋友签了个合同找了个公证人,合同上有我自己签的名字还有我朋友签的名字以及我朋友替他儿子签的名字再加上公证人签的名字,现在我朋友的儿子要收回房子并且只愿意支付给我当时买房的钱以及适当的补偿我装修房子的钱。

可现在的房价已经和我当时买的时候完全不一样的价钱了。

我想请问我当时签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我想请问我当时签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如果合同无效是按照现有的房价赔偿还是按照我当初买的放假赔偿。

还有我装修花了12万这个费用,有没有专门的部门给做出评估的。

咨询者:fa423649上海
[咨询时间:2013-01-0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云周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693689
积分:10745
]
回答时间:2013-01-02 01:50
李云周
你们的合同应为无效,但对方应当赔偿你相应损失和房产增值部分。仅供参考。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3-01-02 21:42
殷国丰
1、如您朋友的儿子已成年,且未经其儿子授权,您朋友卖房子的行为无效。
2、如您朋友的儿子未成年,您朋友卖房子的行为确定无效。
3、您可以要求您朋友赔偿您损失。
4、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3-01-03 20:30
邹高飞
你好,你们的合同应为无效,但对方应当赔偿你相应损失和房产增值部分。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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