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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售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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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6610什么是编号?

关于售房问题

我们老俩口出全资(有银行原始记录)以儿子名义在外地购买了一套房子,是儿子婚后购买,去年离婚,因无财产纠纷,故判决书上未涉及财产事。

最近准备出售该房,在我们本地的政策是: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且房产证是儿子一人,完全可以办理.但是在房子所在地却视为共同财产,必须女方来签字,否则不予办理过户手续.造成买方追究我们,成为违约方,还要赔偿双倍定金.另外我们委托当地房产中介,中介在未让我们提供儿子单身证明的情况下,就让我们签订了买卖合同。

请问:房子所在地的政策对吗?房产中介有责任吗?我们该如何处理才能卖掉房子?谢谢!

咨询者:fa422451上海
[咨询时间:2012-12-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2-26 19:14
魏国鹏
房子所在地的政策是错误的,房产中介是有责任的,你们合同是 无效的,不涉及到违约的问题,你们解除合同即可,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2-12-26 19:18
陈奇斌
,房产中介是有责任的,你们合同是 无效的,不涉及到违约的问题,你们解除合同即可,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朱久兴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391262009
积分:6702
]
回答时间:2012-12-27 17:25
朱久兴
中介有责任的,可以追究中介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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