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以下是我的问题;我们是河南开封杞县的一个小镇。甲方承包了供销社的房屋50年,转租给了乙方十年,到今年还剩5年,今年甲方把整个五十年承包合同书通过供销社的管理者,转让给了丙方(也就是我方)手续已办齐。乙方还不到十年合同租房期限,甲方愿意承担合同违约金一万元以及退还余下五年的房租,提前让乙方搬走,但是乙方不肯搬走。请问
1:甲方在与乙方的房屋租赁的十年合同没到期以前租给丙方合法吗?
2:甲方是否有权利违约提前让乙方搬走? 3:乙方如果不搬走甲方去告乙方的话是否胜算?
4:甲方与供销社的承包合同书上有写:如发生房屋纠纷牵扯到官司,房屋即被供销社收回。假如真的被收回了,丙方如果从新直接从供销社承包是合法的吗?(其中房租费用的来回周折,甲方和丙方是友好协商处理的,只想在合法的前提下能让乙方搬走)
一共四个问题。感谢百忙之中抽空给俺宝贝建议。谢谢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