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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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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5291什么是编号?

遗嘱的效力

我在55岁时找了一个老伴,这些年他和我孩子们的关系一直不好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有工资,老伴看上我的钱,还让我每月给她发工资,我也没有积蓄,现在我的了高血压,我怕我哪天走了,她吞我的20个月工资,我想提前写遗嘱,把我死后的20个月工资,给她一部分,剩下的给我的四个孩子。

可以吗?

咨询者:fa419735河南
[咨询时间:2012-12-1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冯新广律师
[地区:河南-焦作市
手机:15939136468
积分:1242
]
回答时间:2012-12-17 12:22
冯新广
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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