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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合同已到期,房子未建,我应该如何延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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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504什么是编号?

回迁房合同已到期,房子未建,我应该如何延续合同

我是动迁户,与开发商签的合同是2008年12月开发商盖好回迁房,我回迁。

但是至今该小区还有部分动迁工作未完成,回迁房也未盖。

根据“合同诉讼有效期为二年”的规定,我的合同还有效吗?

如合同有效,已经过了一年半了,我该如何延长合同的有效期?

补充说明:
如果我与开发商重新签一个补充协议,是否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咨询者:fa124391辽宁
[咨询时间:2010-07-0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7-02 17:26
程向云
您好,原合同有效。如果开发商不按时交房,违约,应该缴纳违约金赔偿。及时请求吧。
王彦霞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11586178
积分:184
]
回答时间:2010-07-02 17:39
王彦霞
你这个问题说的不是很清楚,但根据你的叙述可知,目前是开发商违约了,你可以根据合同规定要求赔偿,或者重新找开发协商,这样就会使诉讼时效中断。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02 17:50
郭军
你好!

合同有效,如果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不交房,则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起诉维权。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7-02 19:04
熊世松
,违约,应该缴纳违约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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