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新婚姻法颁布后结的婚,结婚时我们没有去做任何财产公证)我婚前买的二手房,当时开发商还没把房产本批下来,所以我跟之前的房主只有购房合同。
婚后我和我老婆又把房子给卖了,钱经过我的卡打到一个私人账户上搞了点投资,如果现在我和老婆要离婚(没有过错方,就是性格不合),我卖房的钱是否要和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