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农村杂工队,在给一家工厂拆墙时,墙体突然坍塌,致使两名工人重伤,事后工厂老板在一个工人(此人不识字)酒后,由村干部(村干部为老板盟友)见证下,签署了一份免责承包的协议,并以此拒绝支付医疗费用,请问一下,这份协议是否有效?两名伤者的费用该由谁来支付?是全部支付还是百分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