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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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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4598什么是编号?

公司是否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已经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员工旷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制度,终止了劳动关系。是否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而我描述的情况既不是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也不是 “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咨询者:fa418396山东
[咨询时间:2012-12-1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2-12-12 18:21
李雪梅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如果确实是因受工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你们作出的辞退,那么也无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12-14 18:25
杨国营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如果确实是因受工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你们作出的辞退,那么也无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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