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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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请教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8月份的一个晚上大概凌晨2点左右,楼下楼梯间发生火灾,慌忙中楼下一户居民在逃生的时候被烧伤,后来才知道是停在楼梯间内的摩托车发生燃烧,而我的摩托车停在楼梯间外,由于相隔距离近火势太大高温的原因,导致我的摩托车前外壳发生融化严重的现象,但最终没有发生燃烧,最后消防和派出所到着火点勘察起火原因,发现那辆着火的摩托车的有明显的撬动痕迹,地上有一根被剪断的铁链锁,派出所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因盗窃而引起的火灾,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 ,可就在今天我接到法院的电话,说我和着火的那辆摩托车车主一同被烧伤者起诉,我觉得我都是受害者,为什么还要起诉我 ,再说我的车自始至终都没有燃烧啊,就算要负责任也得找起火的那辆啊,或者找到盗贼赔偿啊,真想不通,请问我是不是真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