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在法定时间内把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对方就行了,你只要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垫付赔偿,或由他到法院起诉。
交警在法定时间内把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对方就行了,你只要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垫付赔偿,或由他到法院起诉。
车祸已经出了2个月了,伤者已经出院,事故责任书也判下来了,淡对方一直拖着不签字结案,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