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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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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4441什么是编号?

财产纠纷

我到学校眼镜店免费修整镜架,她们给我折断了,说免费服务不赔偿,请问下法律是怎么规定这些的???谢了。

咨询者:fa418068湖北
[咨询时间:2012-12-11
悬赏分:
解答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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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2-11 18:44
刘子若
眼睛店是在修理过程中损坏你的镜架的,虽然是免费修理,但损坏你的财物的,必须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2-11 20:28
魏国鹏
眼镜店免费服务不能免除其损坏物品的赔偿责任,任何人损坏物品都是要赔偿的,眼镜店也不能例外,免费服务是眼镜店对外的承诺,其和赔偿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你有权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立律师
[地区:河南-安阳市
手机:18238581365
积分:1932
]
回答时间:2012-12-11 23:29
周立
眼镜店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免费服务属于单方承诺的约定,等于你们之间合同已成立。损坏你的物品,当然要照价赔偿了。你可以先和她们协商,协商不成,去消协投诉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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