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合法辞职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371什么是编号?

合法辞职

已向领导书面请辞多次未果,领导以我有合同在手为由就是不批,这可如何是好?我该怎么合法走人才不置于给以后生活带来麻烦?请律师指点,谢谢!

咨询者:fa124314陕西
[咨询时间:2010-07-01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7-01 21:47
魏国鹏
你作为员工有权随时离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单位即可,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3
雷马卫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5353515635
积分:641
]
回答时间:2010-07-02 10:51
雷马卫
可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7-02 19:18
熊世松
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02 19:41
郭军
你好!

只要你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与其接触合同即可,如果你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且已经提前一个月,那么你离职即可,并且要求单位协助你办理转档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不协助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