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其它二人合伙竞标一块地,因要求竞标者必须是公司,且注册资金为50万元以上,二人中的一人用了朋友(当时不知情)的公司名义来竞标,张某作为被委托人竞得这一块地,现朋友知道了这个情况,他要求张某给自己30万,否则就要告张某,请问:朋友是否存在敲诈勒索?且张某与其它二人是否作错了?如果错了,是否只有张某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