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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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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3562什么是编号?

该怎么办

我于2011年5月买了一套三手房,协议中提到户口问题,就是房主一个月内将户口迁出,否则算违约。

但是没有注明是所有户口,而且也没有手写违约责任。

不过合同中有一项是违约的话,需支付10%的违约金,是打印的一款。

原房主按约定将自己的户口迁出,但是把第一任房主的户口留下了。

我让他迁走,他说跟他没有关系。我让他迁走,他说跟他没有关系后来终于自己找到了第一任房主,但第一任房主说不好迁,所以我的户口也迁不进来。

而且据说是户口问题公安局和法院都无法强制迁出,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吗?该起诉谁?户口问题法院不管吧?

咨询者:fa416187河北
[咨询时间:2012-12-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路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1664295
积分:6316
]
回答时间:2012-12-04 19:56
路焜
可以起诉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12-04 21:27
闫建秋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陈学论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400-817-8888
积分:164
]
回答时间:2012-12-04 23:39
陈学论
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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