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行政处罚 > 

道交法咨询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350什么是编号?

道交法咨询

您好:

我是以为普通的车友。近期遇到一个特别郁闷的事,想请教一下相关法律人士。近期由于四川省自贡市为了迎接省运会召开,按照《自贡市201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和《自贡市集中开展摊点乱摆、车辆乱停、乱搭乱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治理停车难和停车乱的实际,全市公安机关决定自20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集中2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城市道路车辆乱停乱放主要集中在大型超市、菜市场、小区、洗车场、修车场等场所,交警执法人员要加强监督,对停车场附近的重点路段进行监督管理,有效控制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规范停车秩序,确保车辆“停车进场、停放归位、朝向一致、规范有序”。对乱停乱放车辆采取拖车、锁车、开罚单方式处置;对不按规定停车的驾驶员进行面对面处罚教育;对前来具结违章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道法’集中学习教育,对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媒体曝光”。与此同时,要加强文明交通行为媒体宣传,为实现以优美、舒适、整洁、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迎接省运会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于5.18上午9:00在政府规定停车场将车停放在标准线内后,由于没有将车朝向一致。被交警按《道交法第56条第一款、63条、93条第2款;【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35条第4项处150元罚款。

请问交警处罚依据是否正确,地方法规与《道交法》是否有冲突?行政复议有用吗?谢谢

咨询者:fa124280四川
[咨询时间:2010-07-0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田晓峰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90176465
积分:2373
]
回答时间:2010-07-01 16:35
田晓峰
在政府规定停车场将车停放在标准线内后,只是没有将车朝向一致,不应处罚。可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7-01 16:58
魏国鹏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解决。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7-01 18:25
熊世松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解决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07-02 07:23
喻远军
有权申请复议。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02 20:34
郭军
你好!

建议申请行政复议。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