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欠了我父母1万多的钱,是因为当年做生意的时候,我父母把物品卖给她。
然后后来就一直没给钱,现在过了10几年了,2001年写的欠条,目前欠条还在的,但是对方一直不肯还钱,
以各种理由推辞。以各种理由推辞之前是因为亲戚不好意思,但是10几年都不还。
哪有这样的道理。哪有这样的道理之前她也欠别人很多钱,当年他们打了官司,才还的,只有我家里没有告她。
之后就一直拖到现在了,我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现在能不能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