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纠纷
我的一个朋友因雇凶伤人罪要被判入狱,刚开始,原告是想用金钱解决问题,但是因为我的朋友经济短缺,不能赔偿,只好改判为加长服刑时间,刑满释放后,过了一段时间后,那个原告又到我朋友家里索要医药费,并且赖在朋友家里不走,但是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3年多2个月了,而且判决书上并没有说要赔偿金钱,请问下律师,是不是不用赔偿。
补充说明:
谢谢律师同志们的回答,我还有话说,我想说的是,我的朋友当时也报警了,警察说:他们不吵不闹的,只是躺在沙发上,我们也不能说把人押回去吧。警察同志是这样说的。。。。。他们还说被判了刑,也只是刑事上的,民事上还是要赔偿的啊。所以我才来问各位律师同志,是不是判决书上没有写明要赔偿医药费,只是说判刑多少时间,是不是真的不用赔偿~~~然后当天警察劝走了原告,并且叫原告和我的朋友,叫几个亲戚或者村领导到警察局坐下来谈清楚,我想请问下,我的朋友,他该怎样处理这次的谈话,要不要带上判决书。内容比较多,不好意思,麻烦各位律师同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