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酒后和几个朋友一起在街上打了人,并且抢去了人家的500元现金和手机一部,现已被拘留,警察局说会以抢劫罪判刑。
他虽然参与了抢劫,但并没有拿任何的钱和手机,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大概会怎么处理?最轻会被判几年?有没有必要去请律师?可不可以采取其它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