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你儿子尚在哺乳期,原则由女方抚养,且离婚后也一直由女方抚养,男方没有经济来源,又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因此,女方能要回孩子抚养权。
你儿子尚在哺乳期,原则由女方抚养,且离婚后也一直由女方抚养,男方没有经济来源,又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因此,女方能要回孩子抚养权。
我离婚已有半年多,有两个小孩子,一儿一女,女的3岁抚养权在女方,儿子1半抚养权男方,儿子一直是由女方照顾,女方现在想把抚养权拿回来,男方没有人照顾,而且也没有经济来源。
请问可以要得回吗?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