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原单位仍用我的名字开工资扣税,能否索要赔偿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1766什么是编号?

原单位仍用我的名字开工资扣税,能否索要赔偿

请问原单位仍用我的名字开工资扣税,我现在申请房补,如果没有原单位这部分收入我可以申请540的补贴,由于收入超过只能办理最低补贴284。

请问给我造成的损失,能否索要赔偿。

咨询者:fa412543天津
[咨询时间:2012-11-2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1-22 10:09
魏国鹏
这个损失由原单位给你造成的,你有权要求原单位赔偿你这个差额损失。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福明律师
[地区:广西-桂林市
手机:13807731978
积分:4036
]
回答时间:2012-11-22 10:22
李福明
可以。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2-11-22 10:57
张鹏
要求原单位开具未在其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明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2-11-24 22:56
齐志龙
可以去税务局投诉,造成损失可以主张赔偿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