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利用招工的机会收取你任何费用都是违法的,你有权直接到劳动局投诉要回你交的1800元押金,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近期我到一家公司应聘兼职工作,自面试合格到现在,该公司以已让我交纳1800元,说是正式上班后一星期之内退换。
但是,从交完钱之后到现在,我每次打电话,要么是打不通,要么是不接,要么是说正在安排中。
我现在极其气愤,请问,如果这种情况再继续下去,我应该怎样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