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如果孩子归你抚养,可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每月700--1050元。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湖北嫁到山东的,我结婚九年多了,有一个八周岁的儿子,自从结婚后他的所有收入一大半都归自己挥霍,(一月稳定收入3500元)喜欢赌博,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也没尽到做儿子的责任,对整个家庭不闻不问,公婆都已快70岁了,出于无奈,我现在也在外地打工3年(每月2000元)挣钱养家,真的受够了,我想离婚,孩子归我,我可以请求他对我们娘俩进行赔偿吗?赔偿额度按多少比例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