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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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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131什么是编号?

房产问题

我丈夫在我没有一起参与的情况下,卖了房子(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时间是2003年,这符合法律规定吗?我现在提出异议是否为时已晚。

咨询者:fa124165浙江
[咨询时间:2010-06-30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田晓峰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90176465
积分:2373
]
回答时间:2010-06-30 14:48
田晓峰
如是夫妻共有财产,属效力待定行为,但行使撤销权应在一年内,已过期。
吴文明律师
[地区:上海-奉贤区
手机:13816580359
积分:92
]
回答时间:2010-06-30 14:49
吴文明
房产证是他一个人的名字的话,这笔买卖是能够得到法律承认的。你以此为理由不能要回房子
管亚迪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3821157584
积分:246
]
回答时间:2010-06-30 15:06
管亚迪
首先,确定此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夫妻二人对房产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的,结婚登记后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前他个人购买的是他的婚前财产。
如果是共同财产,你当然可以提出异议,但是关键要看时间的间隔。而且即使他已经出卖了该房屋,那么你也无法向第三人要求返还。
如果是他个人财产,你无权提异议。
高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630817832
积分:4432
]
回答时间:2010-06-30 17:22
高蕊
该房屋如果是在你们结婚后取得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且第三人购买该房屋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已经取得房屋的产权,则你现在已经不能提出异议。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7-01 18:39
熊世松
能够得到法律承认的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02 22:41
郭军
你好!


该房屋如果是在你们结婚后取得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且第三人购买该房屋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已经取得房屋的产权,则你现在已经不能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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