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属于你本人所有,你父亲未经你同意出售,属于无权处分,你有权拒绝追认,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中介在此过程中,没有查验房屋的权属情况及是否出售情况,本身也存在过错。订金退回即可,应该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本人有一套房经父亲在二手房信息部发布出售信息,后有人与之商定价钱,并交了三万订金,该定金由我父亲以手机短信形式委托中介代收。
我们并未拿钱,后我本人不同意以他们商定的价钱卖房。
我父亲就告知中介房子不卖了,让中介把订金退给买方。
但是中介要起诉我们要求我们赔偿损失。但是中介要起诉我们要求我们赔偿损失注:房屋产权归我本人所有。
请问我们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请问我们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