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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否存在“跳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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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1071什么是编号?

请问是否存在“跳单”行为?

本人想要租房子,于是通过中介看了一套合租的房子,但是由于价格比较贵没有签,但是签了看房合同。

之后通过网上看到同一个小区有租房信息,于是联系了房东,结果也是这套房子,然后和房东签了。

现在中介说我“跳单”,请问我是否存在“跳单”违约的行为。

ps:个人觉得由于我是通过公共渠道获取的房屋信息,因该不属我违约。

咨询者:banbooxz...浙江
[咨询时间:201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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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1-17 19:06
魏国鹏
你后来是通过网上看到同一个小区有租房信息的,你的行为不属于“跳单”违约的行为,你通过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不属于违约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路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1664295
积分:6316
]
回答时间:2012-11-17 19:07
路焜
不属于跳单行为,因为是房东本人在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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