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单位车辆办公事,发生交通意外,以10公里时速挂倒一7岁小孩,因对方母亲没有照看好,但送医院检查并没有受什么伤害,只是有点软组织受损,住院费和其他费用共花13500,保险赔偿9900元,交警判我是全责,请问公司应该承担剩下的部分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