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你的财产,别人夺不走;不应该是你的,到手也没用。
我是一位80后男,母亲在我4岁那年因病去世,我母亲在世时和父亲在市中心一同修建了一座二层住宅楼(83年)地皮是母亲娘家的,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到现在一直没有过户)。
父亲几年后再婚并有一子,因继母年轻犯错,我父亲与之离婚,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由父亲抚养(现他已24岁)。
几年后父亲再婚,继母带一女孩(现已18岁)。
我本人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父亲及二位继母一直没有尽抚养义务),弟弟由老家亲戚抚养(他16岁以后由父亲及现继母抚养)。
因我母亲娘家已没有任何亲戚(外婆在母亲去世后5年也相继去世),按照婚姻法及新婚姻法及继承法,我能不能继承?能继承到多少?我同父异母的弟弟能不能继承??继承多少??父亲能不能继承??继承多少??如果父亲可以继承,算不算和现任妻子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