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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买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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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531什么是编号?

夫妻双方买房问题

和未婚妻(未登记)一同买房,为享受首套房待遇(本人之前有贷款记录),以未婚妻名义买房,本人不上产证,将现金直接转账给未婚妻。

为保证自己权益,同未婚妻签订借款合同(未公证),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或者是否有更好的方法保证权益,谢谢。

咨询者:fa410220上海
[咨询时间:2012-11-1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2-11-14 11:07
岳建民
该协议有效,但对保护你的利益不利。建议签订为结婚而共同出资购房及房屋产权归属二人的公证协议。
李再春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01797520
积分:1274
]
回答时间:2012-11-14 12:31
李再春
借款合同有效,建议可以让女方提供担保或抵押。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11-14 12:50
张昭
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最好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合借款目的,走银行转账方式,款要划到对方账户,在对方收到钱后出具收款凭证。
尹兰英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111339840
积分:7652
]
回答时间:2012-11-14 13:38
尹兰英
垡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你想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好是将房子登记在你们共同的名下,与你未婚妻写明,你们的房子是共同出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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