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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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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435什么是编号?

赔偿金

你好,我丈夫重婚香港人,我是内地户口,我们结婚多年(香港登记),他在我们结婚以前己跟别人结了婚(在大陆),最近他才把第一段婚姻的离婚手继办好(大陆法院离), 但法院判他向第一段婚姻的女方作出赔偿,他无力赔偿,而他在国内并没有任何银行户口及资产。

请问,对方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我自己的帐户有什么影响吗?谢谢!

补充说明:
我在香港或内地的帐户各会有什么影响?
咨询者:fa410029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2-11-13 18:05
岳建民
对你无影响,但如果你明知他有配偶,而与他登记结婚,则你也涉嫌重婚罪。
秦林蒿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220115488
积分:2503
]
回答时间:2012-11-14 12:36
秦林蒿
你好,如果他在香港有资产仍可执行。如果有证据证明他的资产由你掌控,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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