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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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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410什么是编号?

财产分配

你好,我父母已经离异,并且父亲已经再婚,女方还有一女已婚,我尚未工作,如今,父亲因工死亡,如果,给予赔偿,我们应该如何合理分配。

咨询者:fa409984河北
[咨询时间: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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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11-13 20:15
闫建秋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分配方案。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曾艳丽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8668913660
积分:2911
]
回答时间:2012-11-13 20:51
曾艳丽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近亲属分配顺序一般为:由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均分;没有第一顺序,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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