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一年,孩子十个月(男孩),现打算离婚。
男方:订婚他家给订金1.8万全买了三金,结婚是3.6万。
女方:结婚我家给2万作为压箱钱,我这边亲戚红包1万。另我家给我陪嫁的嫁妆有价值1万的物品。
这些都是存在我的卡上,后嫁妆用掉2万,生孩子花去2000,安装宽带1000,后他说借5000还舅舅,除去家里花销,最后剩下3万在我身上。
现在要提离婚,想请问这些应该是如何分配?法院会如何处理?
我之前还有很多自己的衣服鞋在他们家,要是他们给我处理或是故意弄坏该怎么办?大约价值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