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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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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9990什么是编号?

公司搬迁补偿的问题

公司在上海松江准备这个月搬到江苏太仓,可是共没有任何通知,和补偿的公告。

现在公司让我们自己签字要不要去。现在公司让我们自己签字要不要去同意就签去,不同意就签不去。

而且没有任何说话。而且没有任何说话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字能不能签? 搬迁如何补偿。

谢谢。

咨询者:fa409105上海
[咨询时间:2012-11-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1-10 12:54
魏国鹏
你们有权不签字,如果不签字,公司应该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11-10 14:45
张昭
你们可以签字不去,同时要求经济补偿金,但若有什么不去就不补偿的协议不能签字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11-11 20:47
邹高飞
你好,你们有权不签字,如果不签字,公司应该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同时建议你们收集公司搬迁到太仓,让你们变更劳动合同的证据。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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