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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费缴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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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9739什么是编号?

暖气费缴纳纠纷

我与承租方的合同约定中写明: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1300元含暖气费100元(茹供暖公司不收暖气费,房租按1200元支付),现在供暖公司收取暖气费2246元,我能否向承租方要求补缴差价。

补充说明:
合同约定水电费,物业费由乙方自理,但合同期满7个月了,乙方仍然没有主动去结清费用,我扣留他的押金是否合理,另外我提前预收了1300元的房租,供暖公司到明年2月份才能提供暖气费缴纳的凭据,现在只能提供政府在乙方租房期间收缴暖气费的文件,政府的文件能作为证据证明供暖公司收暖气费的法庭证据吗
咨询者:fa408641新疆
[咨询时间:201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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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路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1664295
积分:6316
]
回答时间:2012-11-08 21:08
路焜
协议已经对暖气费的数额和承担作为明确约定,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如果对方同意补缴差价,则可以。如对方不同意,则无法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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