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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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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9682什么是编号?

土地问题

一个村民有一间屋子在路边,刚好近年村里将这一区的土地租了给别人开厂,乡府就说这个村民的房子阻碍了发展,要求其将房子拆了移后几米再建。

如果不拆就等以后村民自己拆了也不会允许他起房子。

我想问一:乡府有权要求村民拆屋吗?有权阻止村民自己拆了后重建吗?二:如果村民同意将房子拆了移后几米,乡府是否应该作出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大概会有多少?而且当房子移后了重建,既是原先的房产证的都无效了,重新办理有甚么手续?

咨询者:fa408545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曾艳丽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8668913660
积分:2911
]
回答时间:2012-11-08 19:06
曾艳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将村集体土地出租用于建厂房违反土地管理法。
1. 乡政府无权要求村民拆房;2.村民拆房重建需办理重建手续,无合法手续建房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部门管理;
3.如村民同意拆房后移,由用地单位给予补偿,数额双方协商,或参照当地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4.重新建房需重新办理宅基地及建房审理手续,否则,无法办理房产证。
黄卫东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3823472466
积分:558
]
回答时间:2012-11-10 00:26
黄卫东
有些具体的案情和细节我们需要了解清楚才好回答,请致电13823472466或亲临广东引力律师事务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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