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你有男方与她人非法同居的证据,可提出离婚的同时,要求男方赔偿。具体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男方过错大小及对女方的损害程度确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如你有男方与她人非法同居的证据,可提出离婚的同时,要求男方赔偿。具体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男方过错大小及对女方的损害程度确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男方于女方第一年奉子成婚,第一年内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出轨多次,后被女方发现并保证不再联系。
第二年初女方又发现男方依旧出轨多次,不曾因保证女方而停止联系。
女方现提出离婚,新房名字是男方父亲,孩子一岁,婚后男方工作不顺利没有婚后财产,一部婚前购买的汽车是男方名字。
现有证据只有近六个月的男方出轨对象的通话记录。
请问这样条件提出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吗,大约可以赔偿多少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