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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任何政策实施前是否要先告诉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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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9128什么是编号?

企事业单位任何政策实施前是否要先告诉职工?

企事业单位任何政策实施前是否要先告诉职工?有正式的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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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fa407508天津
[咨询时间:201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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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路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1664295
积分:6316
]
回答时间:2012-11-05 12:21
路焜
与劳动者权利义务有关的政策都应当告知劳动者,否则,对劳动者不生效力。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2-11-05 12:26
曲延兴
对于与职工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规章制度应向职工告知。
刘泽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749896
积分:1680
]
回答时间:2012-11-05 17:14
刘泽政
应该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2-11-06 06:08
齐志龙
涉及劳动者重大权益需要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2-11-08 20:59
张鹏
涉及职工利益的需要告知,未告知该政策无法约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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