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城镇户口,2001年从农村村委会购买了一块地(地是村委会从农民那里购买的高速公路的征地),现在原地被征的农民要求要回该土地了,合同是否会判为无效,还有原来购买该地用了4万6,现在这块地价值70万了,我能否要求赔偿土地的升值差额,这差额该由村委会还是该农民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