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了4年零4个月,这期间公司都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今年我休完产假进入哺乳期,回到公司上班老板叫我回家等通知,等来的是不用上班了没我的工作岗位了。
我知道哺乳期内公司不得辞退员工,但公司没我的工作岗位,不聘用我了。
那我的工资、年终奖都没了。那我的工资、年终奖都没了如果公司提出经济赔偿,那我该怎样维权,得到最大的权益保护?我该提出多少金额才是合理的范围之内?
我想知道我可以拿到多少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