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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 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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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8134什么是编号?

房租 毁约

我与房东签订公寓楼一栋。我与房东签订公寓楼一栋合同5年,每年房租5万,现在一年了,生意不好,我想不做了。

房东不同意,要我赔付后期4年总计20w,请问合法吗?

我如果不做了直接走会承担什么后果?按照毁约后赔付走人,我需赔付多少?谢谢各位了。

咨询者:fa405696湖北
[咨询时间:2012-10-2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0-29 21:35
魏国鹏
1、你没有实际使用后面的4年房屋,房东是无权要求你赔偿后期4年的租金20万的。
2.如果不做了直接走,你只需支付一个月房屋租金的违约金即可。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0-29 21:37
刘子若
你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需要按你们的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内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后期四年的租金没有法律依据。
曾波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72020707
积分:26732
]
回答时间:2012-10-29 21:49
曾波
不合法。因你生意不好,为了减少损失,你可以现在与房东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过尚未履行的部分就不在履行,所以后面的租金可以不要交,但是解除合同要符合一定的手续,不符合手续你反而要承担违约手续。所以你不能轻易解除合同,
饶太益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107100208
积分:4886
]
回答时间:2012-10-31 09:38
饶太益
你好,你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但需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但远远不会有20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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