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的时候,我弟弟跟别人借了高利贷,本金10000元,但是他们逼我弟弟打的欠条为两万,之前因为我妈妈生病在床,他们一直上门讨要,因不想影响我妈妈的病情,还了五千,还剩一万五未还。
当时,他们要求我弟弟重新打个借条给他们,并要我作为担保人签字,要求12月底还。
最近他们一直在跟我们讨要这笔钱,我也曾要求他们去法院起诉我们,但可能是因为对方心虚,不敢起诉。
最近我弟弟不在家,因此他们一直逼迫作为担保人的我还钱,我都被逼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问,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假如他们真的到法院起诉我们,我们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少,是否就可以只还本金和不高于银行现行存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现行法律的条文法规是怎么规定的?急盼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