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付的那部分钱应属于出资,按出资的比例对房屋享有产权。
2、不是只看经济条件,还要看其他条件,总的原则是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一般就由谁抚养。
2、不是只看经济条件,还要看其他条件,总的原则是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一般就由谁抚养。
1、婚前买房时男女双方都有付钱,但房产证名字是写的男方,女方只让男方出了一张收条,收条写明女方付的一部分钱是用于男女双方买婚房用。
现要离婚的话凭此条可否收回当时女方买房的那笔钱?
2、小孩现在2周岁半,小孩怎么判,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看着差不多,主要由哪方面判断经济哪方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