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未及时送医院和通知家长有过错,应承担40%的责任较为合适。
南京某一年级学生下课时间去厕所,回教室途中听到上课铃声响了,就往教室跑,奔跑中间发现地上有水,就想避开,结果摔倒,门牙掉了一半。
告诉班主任后,老师带其去漱口,并未通知家长。
第二天孩子爷爷到学校与老师交涉,后来老师才打电话让家长带孩子去医院。
检查结果:正中的两颗恒牙受损,其中一颗上门牙折冠露髓,牙根活动度为Ⅰ度,另一颗上门牙牙面见釉质裂纹,松动ii度。
医生说,摔倒当时就应该到医院,如果及时治疗,牙根应该能保住。
现在治疗比较迟了,至于牙根能不能保住,需要长时间的治疗和观察。
想知道,这种情况,责任应该如何划分,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