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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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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7561什么是编号?

民事咨询

合伙企业的经理以该企业名义借款,并在借条上盖有该企业的公章,这种行为是否有效,该企业是否要进行偿还,为什么。

咨询者:fa404499湖南
[咨询时间:2012-10-2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田荣田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市
手机:13563501120
积分:2985
]
回答时间:2012-10-25 19:31
田荣田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证据推翻该借款是用于企业的主张,该企业应当承担还款义务。事后,其他股东可以以企业的名义向该经理追偿。
陈国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30909139
积分:151
]
回答时间:2012-10-25 21:13
陈国兵
有效,企业要承担还款责任
路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1664295
积分:6316
]
回答时间:2012-10-25 21:39
路焜
盖有企业的公章,属于企业借款,在法律上应由企业偿还。如有证据证明是经理以企业名义借款用于个人,则可以要求该经理承担赔偿责任。
邹伙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82185
积分:4505
]
回答时间:2012-10-26 17:48
邹伙发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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