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约定是合法的,如果他到期不搬家,你有权要求他每天支付200元的违约金。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属于你的,如果他损坏房屋,你有权要求他赔偿房屋的实际损失,同时负责维修房屋。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已过户到我名下。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已过户到我名下我与原房主协议这个月底搬家,如不搬,根据协议罚款200元/天,(我当时交钱时留了2万元的质保金)。
请问,如到期他不搬走,我可以每天罚他200元吗,这个合法吗?最后如果他不搬走,或者损坏房子(因为房产过户到我,现产权应属于我的),那我该怎么办呢?谢谢!哪位懂的律师专家解决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