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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时房产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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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7347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时房产问题的咨询

我现在还没有离婚,极有可能将来离婚,与丈夫名义下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由于某些原因,我丈夫允诺房产证可以去掉他的名字,只保留我一个人的名字

1)请问就算将来离婚了,这个房子是不是还是算共有财产,并不属于我一个人的?

2)这种情况下,我能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将来离婚时房子可以只属于我一个人,我老公无权拥有?

3)当初房价共65万多,公婆出25万+我家出25万+剩下15万多我们共同公积金贷款,现在房子已经升值到将近160万,请问在这个情况下,就算将来离婚,是不是公婆也有权利来争房子,我如何才能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

我老公经常出轨,我已有离婚的意向,现在我非常想知道,如何才能在离婚时最大程度的保证我的利益,盼复!

咨询者:fa404072上海
[咨询时间:2012-10-24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0-24 13:03
魏国鹏
1、你丈夫只是口头允诺你把房屋给你,在离婚时如果不办理法律转移手续,还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2、你现在可以要求你丈夫写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将该房屋赠与你,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3、你公婆是赠与给你们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他们是无权要回去的。 4、最好的办法是,把你们的夫妻财产约定进行公证一下,这样就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10-24 15:03
张昭
即使去了名,但你老公有证据证明他对房屋出过钱,他也对房屋享有权利。
因为出轨导致离婚,过错一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你还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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