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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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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7162什么是编号?

债权债务咨询

a公司财物确认欠b公司500万元,现a公司再向b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偿还b公司的利息和合理的b公司替a公司的垫资款,这样合理合法吗?特别注明:a/b公司原来是一个法人,现b公司已转让给第三人。

咨询者:fa403702上海
[咨询时间:2012-10-2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田荣田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市
手机:13563501120
积分:2985
]
回答时间:2012-10-23 09:51
田荣田
借款100万元的合同有效,A公司已经取得100万元的支配权,同时也负有对B公司的债务偿还义务。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10-23 10:03
殷国丰
约定不违法,可以。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于佃亮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7943626
积分:2094
]
回答时间:2012-10-23 13:38
于佃亮
公司之间不能借贷。
苏静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8701794569
积分:1540
]
回答时间:2012-10-23 21:40
苏静
公司之间不能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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