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义务负责。
我和对方是在今天订婚的,没有结婚。我和对方是在今天订婚的,没有结婚老家的习俗,订婚后同我去上海创业。
她之前得过妇科病“霉菌”,结合后越发严重,她又回老家治疗半年,快好了。
回到上海,但又复发了。回到上海,但又复发了双方为了此事最后决定退婚。
我以为就此了结,没想到一个月后女方怀孕了,非要我签字打胎,分隔两地不方便,我这边让她把胎打掉,她爸母也同意,我查过网上打胎不需要男方签字的,女方家属代签就好。
可是现在拖到三个月了,她竟然还没打掉。可是现在拖到三个月了,她竟然还没打掉她又说医师说,本来她得妇科病,生孕机率很小,如果人流,以后90%获得不孕症,她说让我签字,要让我负一半责任。
这个后遗病我也有义务负责吗?